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无住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家庭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中的“掌上办”模块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2024-07-17
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户籍年限、年龄、房产转让年限、离异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取得职称(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社保缴交年限等时间计算节点,为批次意向登记时间的截止日期(2024年8月9日)。
2024-07-17
本批次房源5500套,安排在海沧区的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期房235套(二房型228套、三房型7套)、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现房1615套(二房型750套、三房型865套)、新阳居住区三期期房2150套(均为三房型),同安区的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现房1500套(二房型162套、三房型1338套)。
2024-07-17
申请保障性商品房需携带《申请受理通知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按
2024-07-17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 取得本市户籍年限、年龄、房产转让年限、商事资产认定等时间 计算节点,均为批次受理时间的截止日期(2024年8月2日)。
2024-06-19
面向全市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二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即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
2024-06-19
意向登记:2024年7月8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8: 00-12:00,下午3:00-6:00 );
线上意向登记:2024年7月8日至7月14 日(8: 00-22: 00)
202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