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同安区小学入学指南(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划片范围+所需材料)

同安区小学什么时候报名?同安区小学怎么报名?下面跟随厦门便民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20年厦门同安区小学入学指南。

  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0〕23号)等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厦门五缘实验学校.jpg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1.本区户籍、本市户籍跨片区申请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13日;

  2.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

  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公办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

  1.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2.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在我区已购房且实际入住,虽户口未迁入,可向房产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经申请就读学校入户调查,若情况属实,学校在确保招收户籍内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接纳的,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给予录取。

  (2)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3)“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除符合“两一致”外,区教育局将根据片区实际,组织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

  3.小学所在地的镇(街、场)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学校于报名前1周向片区内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来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不来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了解其就学情况,若已在其他学校就读,学校应及时取证,若尚未就学,学校应及时上报镇(街)政府、区义教办(《名单》一式二份)。

  4.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②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③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5.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二)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办法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亲(母亲)应在我区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我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我区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3.华侨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4.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由家长向居住片区学校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函询市外办核验通过后统筹安排就读。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5。

  (三)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6月1日—6月25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至少两个志愿),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继续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含随迁残疾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向居住地或购置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适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积分计算办法、派位办法及工作日程安排,由我区教育局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3号)精神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因学位紧张,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岳口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大同中心小学、祥平中心小学等七所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外口生源,但在其施教区内有购置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的可进行现场登记,非购房的应相对就近选择其他学校预约登记。

  逾期未预约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部、厦门实验中学小学部具体招生办法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五、招生工作规定

  1.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各校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定小学招生片区,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严格执行逐层招生原则,各校招生的层级顺序为:片内生(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购房实际入住者子女、符合政策照顾子女、协议招生对象)、跨片区(本市户籍因监护人经商<含创业>、务工且生活基础改变半年以上的)和外来生(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他适龄儿童。除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岳口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大同中心小学、祥平中心小学,其他学校要挖潜扩容,积极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各校不得拒收服务区内生源;无正当理由,不得招收片外新生;遇到人户分离的,原则上以现居住地小学为招生学校。

  中心城区八所学校(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岳口小学、阳翟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大同中心小学、祥平中心小学)继续执行“二手房”六年内只接受同一户业主一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符合计生政策者除外)。

  2.认真做好统筹入学工作。贯彻执行市(区)委、市(区)政府有关政策,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厦委组〔2017〕115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照顾对象子女统筹入学工作。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表,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集体研究审核后,于7月17日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录取。要统筹安排好 “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后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3.各校应严格控制招收跨片区,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同安区2020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原件核查),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和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入户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审核后,于7月15日前(造册并附申请材料)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片内招收的或跨片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请就读。

  各校招收跨片区申请的适龄儿童,应按户籍地(镇街、村居)造册,于7月中旬告知户籍所在地学校。

  4.认真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在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3号),结合我区区情,制定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实施细则。各校要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在确保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学校剩余学位,遵循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小学的入学组织工作,确保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5.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6.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必须送教育科、民管办审核后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超出部分不予建学籍。积极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对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以及预收费、乱收费的,予以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

  7.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各校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同时,要加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随迁子女的入学服务政策,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咨询、条件确认等服务工作。对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及时疏导。

  8.增强服务意识确保顺利招生。招生期间,各校要从大局出发,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指派一名校级领导上岗值班,协助区教育局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的招生事宜,并于6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解答,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入学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及时化解,区内小学间的问题在相互协调后仍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最后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9.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教育公平。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在招生入学中组织知识能力测试;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公办小学未经市教育局核准,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学校、特色班。

  区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各校应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精神,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非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我区实际情况,各校应于8月23日、24日(若提前,以学校公告为准并报教育科备案)接受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8月31日前根据学位情况给予统筹。

  1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生报名时间如进行调整将另行通知。参与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家庭居住、务工、社保等计算办法,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本《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同安区2020年秋季小学服务区一览表

  2.同安区2020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

  3.同安区2020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4.同安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5.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印发

  附件1:

  同安区2020年秋季小学服务区一览表

  备注:1.按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学校以道路、溪、河为界划片招生;

  2. 各校施教片区原则上含所在村居范围内〈城区除外〉的楼盘;

  3.加*为过渡性政策。

  4.加▲为学校暂定名【“苏颂小学”为原“苏厝小学”,“梧侣实验小学”为原“梧侣二小(工程名)”。】

  附件2:

  同安区2020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照顾类别(在照顾类别后的栏目打√)

1

厦门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2

厦门市非本市户籍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施教区安排入学)

 

3

同安区“四上”企业非本区户籍人才子女

 

职务

 

任职

时间

 

4

“银城113”人才子女

 

5

同安区拔尖人才子女、高层次教育人才子女

 

6

同安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

 

7

台胞子女

 

8

驻军等子女

 

申 请 就 读 学 校

1.

2.

相关

部门审

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

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连同佐证材料请于6月25日前送教育局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照顾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详细说明人才引进时间、和要求升学的校名);

  3.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重点人才引进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二、厦门市非本市户籍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施教区安排入学)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居(暂)住证

  4.劳动合同

  5.参加社会保险

  6.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7.监护人薪资证明材料(2020年7月前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当页)

  8.该对象根据厦委组〔2017〕115号文件执行

  三、“四上”企业非本区户籍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监护人职务任命书(任期满一年,企业注册未满一年的,监护人任期可酌情放宽;须有公司法人签字)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监护人《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上一年度或当年度上半年)

  7.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照顾招生审核情况表》

  8.监护人薪资证明材料(2020年7月前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当页)

  四、“银城113”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高层次教育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荣誉证书

  3.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台胞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境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六、驻军等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驻军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4.监护人现役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5.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附件3:

  同安区2020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实际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跨片区就读类别

1.监护人经商(创业),家庭在学校施教区租住(√)

 

租住时间

年 月

证明材料名称

2.务工(√)

 

租住时间

年 月

证明材料名称

居 住

片 区

学 校

意 见

 

 

签盖

年 月 日

户 籍

学 校

审 核

意 见

 

 

签盖

年 月 日

区 审

教 批

育 意

局 见

 

 

签盖

年 月 日

  备 注:

  1.适龄儿童因监护人经商 <含创业>、务工且生活基础改变半年以上的,要求在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的,可提出跨片区就学申请。

  2.监护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上从业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租房协议(须经租住地社区签署核实意见)、水电缴费票据等证明材料,于7月14日前送户籍所在地学校和接收学校签署意见(属区外户籍的“户籍学校意见”栏不用填写)。

  附件4:

  同安区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学 校

校 址

联系电话

一中滨海小学部

同安区海城二路999

7228229

实验中学小学部

同安区西柯镇滨海西大道6666

72080827208255

第一实小双溪校区

同安区大同街道三秀路236

7022311

第一实小西洋校区

同安区五显镇西洋三里66

7220356

第二实小

同安区银湖路

7120367

第三实小

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西路337

7559058

岳口小学

同安区大同凤山二里87

7137103

进修附小

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双圳头

7220041

阳翟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88

7107131

西柯二小

同安区西柯镇潘涂社区丁字街121

72081107208911

洪塘头小学

同安区同集中路200

7207015

新星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后宅社区后宅里2

7200413

新城小学

同安区美峰路666号(BRT潘涂站旁)

71199927119993

西塘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西塘社区大厝里

7200092

滨城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西福北路1777

71167777118906

柑岭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柑岭村

71951007055122

西洪塘小学

同安区西洪塘社区

7056682

新辉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湖安村

7059901

官浔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官浔村

7019600

竹坝学校

同安区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新村

7265911

梧侣学校

同安区同宏路568

7395700

后田学校

同安区西柯镇后田村

7029869

大同第二中心小学

同安区大同街道古庄村

7310265

梧侣实验小学

同安区兴店南路985

7223229

特殊教育

同安区大同街道康浔村747

7135378

大同中心小学

同安区大同街道育新路200

7894933

东宅小学

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宅村东宅里110

7130330

康浔小学

同安区大同街道康浔村康浔里706

7132007

田洋小学

同安区大同街道田洋村

7127782

祥平中心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一里169 

7370205

溪声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溪声社区下庄里

7362956

瑶头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瑶头村新井里164

7128336

西湖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西湖社区

7896379

 

学 校

校 址

联系电话

卿朴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卿朴村

7127222

凤岗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凤岗村岗头里577

7128208

过溪小学

同安区祥平街道过溪村委会

7128769

洪塘中心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洪塘里221

7252819

郭山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埔墘里1

7071787

苏店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苏店村苏店里6

7259068

三忠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三忠村枋兜里

7259765

新霞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新霞村

7252885

埔后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埔后村

7230133

下墩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下墩塔尾后里158

7250190

大乡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大乡村大乡里13

7251879

浔江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石浔村

7131661

苏颂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

7252072

新学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新学村护国坑里10

7251215

新厝小学

同安区洪塘镇新厝村

7252504

五显中心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下峰村五显路319

73012247301509

布塘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布塘村

7075285

店子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店仔村

7075327

竹山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竹山村

7233119

后垄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后垄村

7232616

军村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军村村

7307731

宋宅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宋宅村

7302882

后塘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后塘村

7302125

振群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明溪村

7233437

四林小学

同安区五显镇四林村

7156737

西柯中心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下山头村

7111236

西浦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西浦村

7895057

埭头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埭头村

7010142

丙州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丙洲村文化园666

7011292

美星小学

同安区西柯镇美星村

7013336

新民中心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乌涂村店仔街53

7039065

湖柑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湖柑村

7055395

禾山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禾山村后路里42

7013284

艺力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洋厝埔村洋厝埔里20

7202336

西山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西山村

7057875

蔡宅小学

同安区新民镇蔡宅村大社里121

7058121

汀溪中心小学

同安区汀溪镇隘头村

7153937

学 校

校 址

联系电话

褒美小学

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

7158029

西源小学

同安区汀溪镇西源村

7151135

五峰小学

同安区汀溪镇五峰村

7158558

莲花中心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美埔村92

70529887552306

莲花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莲花村宫边143

7051419

后埔村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后埔村九斗中

7226225

河田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蔗内村树兜144

7050915

栋佐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窑市村楼里4

7052880

云洋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云洋村格仔口

7551998

云埔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云埔村

7050917

澳溪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澳溪村尾厝10

7050776

小坪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小坪自然村

7053721

白沙仑小学

同安区莲花镇白沙仑农场湖井村

7050618

上陵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上陵村

7052053

罗溪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罗溪村

7052053

白交祠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格仔头21

7052306

水洋教学点

同安区莲花镇水洋自然村

7053721

凤南中心小学

同安区凤南农场土楼村

7368907

新塘小学

同安区凤南农场新塘村

7058893

后坂小学

同安区凤南农场后坂小学

7570977

南山小学

同安区凤南农场南山小学

7570097

  附件5: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学生

  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一、台胞适龄儿童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三、华侨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华侨身份证明》(区外侨办开具);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四、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由家长直接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

  2.学生父(母)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3.学生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页;

  4.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临时住宿登记表》。

  备注:《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附件6: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6月10日前

审核积分入学报名材料

6月23日前

积分确认

6月30日前

核算并公示随迁子女积分

7月23日前

核算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情况

7月27日前

随迁子女网上填报入学志愿

8月6日前

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公布派位结果

  备注:1.若错过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厦积分入学资格;

  2.派到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3.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同安区积分细则。

  2020年厦门幼升小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方法

  不少学校在招生通告中都有注明,若通告上没有,报名的时候可以咨询学校老师。

  目前几个区已经明确录取公布时间

  公布形式:公众号,张贴在学校门口,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思明区

  有的学校已经表示,7月30日放榜,很多小学都会通过公众号公布,也有学校要8月才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湖里区则是看学校,学校以不同方式公布,有的学校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只有统筹的,才会打电话通知,有的则会通知录取名单。

  ⭐集美区“两一致”报名审核的结果,下周公布。集美区集体户填报志愿是7月16日,理论上,”两一致”会在16日前公布。

  集美区之前公布:7月22日前完成本区户籍和各类政策性对象录取;7月31日录取到区公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到校注册报到(各校自行安排)。

  ⭐海沧区

  预计在7月20日公布“两一致”录取结果,因为7月20日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填报志愿。

 更多入学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便民网输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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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2020年厦门同安区小学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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