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导意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通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10号)基础上,扩大实体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业务范围
厦门市范围内纳税人到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的全部涉税(费)业务,均纳入实名办税业务范围。
二、推行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办税人员到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理除了多缴税款及退付利息办理、多缴(错缴)社保费退费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申请使用数字证书之外其他业务,无法出具实名办税身份证明的,税务机关给予提醒,并可继续办理涉税(费)事项。2018年1月1日起,无法出具实名办税身份证明或实名办税身份证明无法通过验证的,税务机关将不再为其办理各项涉税(费)事项。
三、资料简化
修订《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通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10号)第三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即可,纳税人的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再要求提供。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如果《厦门地税关于扩大办税人员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的通告》找不到你想要的内容,可以尝试:
![]() |
【积分】:厦门积分入学细则 | 【划片】:小学划片+对应初中 | |
【小学】:小学名单+划片范围 | 【高中】:高中学校+本科上线率 | ||
【初中】:中学名单+划片范围 | 【小升初】:小升初派位学校 | ||
【中考】:中考上线率政策解读 | 【户籍入学】:厦门户口学生入学 | ||
【幼儿园】:幼儿园名单招生划片 | 【入园体检】:幼儿园入园体检 | ||
【热点学校】:热点学校名单及条件 | 【私立学校】:不要积分入学学校 | ||
【落户】:厦门落户政策解读 | 【公积金】:公积金提取贷款流程 | ||
【电费】:厦门电费价格 | 【社保】:社保办理指南+缴纳比例 | ||
【水费】:厦门水费价格 | 【医保】:厦门医保缴纳及保险指南 | ||
【社区医院】:社区医院电话+地址 | 【补贴】:毕业生、人才、创业补贴 | ||
【核酸】:核酸价格+核酸检测地点 | 【居住证】:居住证在线办理 | ||
【技能补贴】:技能补贴在线申请 | 【生育险】: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 ||
【疫苗】:疫苗接种在线预约+电话 | 【失业】: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 | ||
【市民卡】:市民卡办理流程指南 | 【低保】:低保补贴办理方法 | ||
【居委会】:居委会地址+电话号码 | 【身份证】:身份证办理流程指南 | ||
【保障房】:保障房申请流程攻略 | 【公租房】:公租房申请攻略指南 | ||
扫描二维码关注【厦门便民网】回复上面【关键词】即可获得更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