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导意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通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10号)基础上,扩大实体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业务范围。
2017-10-26